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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合同
作者(来源):东方嘉威  发布时间:2014-04-25  浏览次数:1746次


什么是技术合同?  

    技术合同,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、转让、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。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,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。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,履行期限长。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。当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,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。技术合同是双务、有偿合同。
  技术合同分为四类: 技术开发合同、技术转让合同、技术咨询合同、技术服务合同。
技术合同主要具有以下特点:
1.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,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。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成果,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行为,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兼具技术成果与技术行为的内容。
2.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,履行期限长,价款、报酬或使用费的计算较为复杂,一些技术合同的风险性很强。
3.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。技术合同标的物是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,这些技术成果中许多是知识产权法调整的对象,涉及技术权益的归属、技术风险的承担、技术专利权的获得、技术产品的商业标记、技术的保密、技术的表现形式等,受专利法、商标法、商业秘密法、反不正当竞争法、著作权法等法律的调整。   
4.当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,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。   
5.技术合同是双务、有偿合同。

技术合同政策:
1.税收优势
  四技合同的税收优势是免交营业税。但大部分公司只能有技术开发合同及技术转让合同可以免交营业税,技术服务合同和技术咨询合同大部分公司没有税收减免政策,但部分公司可以减免。
2.属于科技成果转化的一个证明材料,对申请高新有很大帮助。
3.可以提取提酬金。

技术合同登记程序
1.用户注册
   "卖方"首先要填写《用户注册表》并持身份证明材料(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)到我中心进行注册,获取用户名(ID标识)并设定自己的密码。*提交的全部材料需加盖公章
2.网上申报.
   卖方登录互联网后进入本网站,点击"技术合同认定登记",打开"网上登记"页面,输入ID编号及密码,在屏幕上开始填写《技术合同登记申请表》,确认无误后进行提交。

3.审核合同
   卖方需在15日内将《合同文本》及全部附件送到我中心进行审核,登记人员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过互联网调出卖方的申请表进行核对,做出予以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,留存一份合同归档并登录到数据库。
4.核定收入
   合同履行后卖方持填写好的《技术性收入核定表》到我中心申报核定,合同分次实现取得收入可分次填表申报,经登记员通过网络查询、审核无误后,当场给予确认(登录并盖章),开具奖酬金单并按规定收费,"卖方"取得核准确认的《核定表》和《奖酬金单》后,持原登记合同一起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减免税手续。

用户须知
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基本条件
  1.买卖双方要订立的正式书面合同。
  2.由卖方(技术输出方)进行申报登记。
  3.申报登记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:
  4.合同主要条款不明确的不予登记:
  5.合同履行后卖方取得技术收益,需到原登记机构申报审核。
1.买卖双方要订立的正式书面合同。
  具备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订立并签约生效的技术合同,并在履行期内进行申报登记,有效期已过的合同将不予受理。技术合同必须真实、有效,使用虚假合同骗取国家优惠政策者将受到依法查处。
2.由卖方(技术输出方)进行申报登记。
  根据科技部规定,由卖方(技术输出方)在其依法注册地区(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)任选一个登记机构进行申报,每项合同只能登记一次,不能在一处或多个登记机构重复申报登记。
3.申报登记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:
  (1) 卖方主体证明材料:法人证书(可用副本)或本人身份证(外籍人士可用护照),并填写完整《用户注册申请表》,卖方有多项技术合同申报登记时,只需注册一次即可。(表格可在登记机构领取或从本网站下载)
  (2)合同文本(正本及全部附件)至少一式二份(登记机构需留存一份),字迹清楚、签字盖章完整有效(复印件黑章、签字无效),涉外合同需有与原件一致、有效的中文文本。登记时需用科技部编制的示范合同文本(文本可在登记机构购买或从本网站下载),买卖双方签约时未采用此文本的,可由卖方按照原合同内容填写并签字盖章补充。
4.合同主要条款不明确的不予登记:
  (1) 合同主体不明确的;
  (2) 合同标的不明确,不能使登记人员了解其技术内容的;
  (3) 合同价款、报酬、使用费等约定不明确的。
5.合同履行后卖方取得技术收益,需到原登记机构申报审核。
  卖方需如实填报《技术性收入核定表》(四联单据,可在登记机构购买),列出本次实现合同金额、本次实现技术交易额、本次实现技术交易额中扣除的成本和技术性收入(技术开发合同扣除成本不得低于40%、技术转让合同不得低于30%、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不得低于10%),按照规定,可申报技术性收入的25%以下收入做为奖酬金,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的技术合同可申报50%以下的技术性收入做为奖酬金。

需要提供的材料:
  1.初次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,应向登记机构提供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,加盖申请方公章并载明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负责人员的姓名、联系方式及企业的邮编。
  2.报送认定文本必须是国家科技部指定的技术合同文本,技术开发与技术转让合同文本一式四份;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合同文本一式三份。其中技术开发与转让合同需至少两份合同原件。
  3.申请方需出示技术性收入核定表一份,载明该合同项目名称、单位名称、合同成交额及技术交易额,并加盖申请方的财务章、公章,经办人签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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